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日审结。实践中超期审理是经常的。
刑事一审审限期是一个半月,从法院受理之日起算。也就是说,案件在法院那里,最多放一个半月时间,你自己算算最迟何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