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如果有冲突,以那个为准?

2024-12-31 18:54: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这2个规范都是建工行业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包含住宅建筑,民用建筑是大范围,跟笼统一些,而住宅建筑是民用建筑的一分部,也就是说当你住宅设计时,应按住宅建筑设计为准,当住宅建筑没有的,就执行民用建筑。

回答2:

我国的规范,法规的优先级是这样的
一般国家规范最低,其次是行业、地区等的规范、最高是针对某项事物、产品的要求
理解
国家规范是基础,是所有事情的参照标准和依据,其只是针对通用性
行业、地区规范,是在国家规范基础上进行编制,然后针对本行业、本地区的特有性,对国家
规范的某些通用方面进行加以强调
某项事物产品要求,比如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已经安装前两项规范制造出来,但是根据这个产品的专门要求);某工程的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文件等

回答3:

JGJ16-2008适用范围比JGJ242-2011要大,相对的JGJ242-2011对住宅规范得跟详细。如果你是设计住宅的以JGJ242-2011为准,如果你设计厂房之类的以JGJ16-2008为准。还可以参考其他相关规范。例如厂房钢结构你要参考钢结构的设计规范。

回答4:

本人认为,这两个规范如有冲突,应以前者为准,因为前者在2012年4月1日实施,时间上为最近的!

回答5: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中规定
3.1.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不过你倒是说说你发现哪条有冲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