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得到损失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满意答案智慧型男人16级2010-07-28另一方可以提出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补偿。 追问: 那如果他没有经济基础呢?我该怎样争取得到? 回答: 那你可以得到法院判决,但是得不到实现。要等找到对方的财产的时候才能实现。 追问: 怎么判定为过错方呢(我没有他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但我有把他和我的对话进行录音,他有承认有第三者)?而且我们协议不了(他说欠条先开,等有钱再进行赔偿,但我不相信他所说的话,)请问:欠条有法律依据吗?过错一方坚决上法院,因为我们没共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过错一方在外面还有债务,真的上了法院,我得到是他的债务,还是对我的赔偿呢?过错一方说:不管以怎样的方式去解决,我都得不到赔偿,因为我没有证据去证明他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第三者同居,请问我与他的对话,而且有录音,他有承认在外面有第三者,如果上了法院,这样的录音算有效证据? 回答: 离婚以后欠条就有法律效力了。对方的债务要加以区分,看是家庭债务还是他个人债务。现在一般都是缺乏过错方的证据,你可以先让他自己写个东西,你有录音也行。这个录音也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