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能说“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因为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
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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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性质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权
户口和居住权的关系
户口只能说明户籍关系,即,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处。
居住权源自所有权,即,房子的所有人和他允许居住的人才有居住权,有户口在内,但,不一定有居住权,有居住权也不一定有户口,二者没有必然性。
户口与居住权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搞的比较复杂,一般来说户口和房屋所有权是没有特定联系的,也就是说并非有户口就有房屋的居住权,特别是时下二手房交易非常火爆,经常会出现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后,原房屋所有人的户口却没有迁出,而对于这个问题也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造成了大量房屋的户口与房屋所有人的不一致的情况。
因为现在的房屋大部分是产权房,而真正对于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是房屋所有人,如果户口在房屋里面就有居住权,就与法理相违背,而且也会造成了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实现购买房屋的目的。
那么户口与居住权的问题多数存在与公有住房内,对于公有住房而言,户口就意味着房屋的居住权,因此要处理类似问题还是先有必要搞清楚房屋的性质。
爷爷名下房产已过户给奶奶,为什么还要姑姑奶奶出钱购买?不解!!!
按你所说,现在房产权属你姑姑和奶奶的,如果你奶奶去世,奶奶拥有的房产权有遗嘱从其遗嘱,没遗嘱由你奶奶的子女法定继承。
至于是否继续让你居住,要有你姑姑和继承遗产人决定。
成年人户口迁出需本人同意 不可代办 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办 建议你在关键时间节点上关注 当利益受侵害时保护你自己的居住权
有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