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来,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责,对方不配合来签字,怎么办?交警能否单方面把我的车放出来。

2024-12-16 08:41: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扣留事故车辆唯一的理由是为了检验鉴定(除了无牌、报废等违法原因)。责任都认定了,车就应该放了,除了对方诉前保全外。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回答2:

不可能单方面把你车放出来~

回答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
1、对方不配合签字,不影响交警的事故认定。
2、交警放车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