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过行人闯红灯开罚单有法律规定吗?

2024-12-20 03:25: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回答2:

其实,对“中国式过马路”罚款10元,是北京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的地方立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

回答3:

根据交通安全法,行人闯红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当然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回答4:

行人闯红灯不应罚款,但还是以安全教育为主。原因是我国现在车多立交桥少,人行绿灯时还要躲右行车辆,硬件不达标软件也跟不上的。应以人为本。

回答5:

应该是某些地方有小额罚款的地方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