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方如果因为事实闹,侵犯的不是名誉权,而是隐私权。并且事实越真实,侵犯的程度越深。尽管您与有家室的男人发展成情人与传统道德相悖,但他人不得因此侵犯您的私生活。
因此,您可以提起侵犯隐私权之诉。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闹到你家里,没经过你同意进入你的家,可以告她擅闯民宅。但是如果她拿出你和他老公做情人的证据,那就是你会被判通奸罪,她老公可能会判通奸罪或重婚罪,那可比擅闯民宅要大多了。你看看哪个划算吧
有事实了就不是侵犯名誉权,迷途知返吧。
这没法告的啊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