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跟一家公司签了服务协议,一式两份,但是没有给我留一份都被拿走了,现在我不想去这家公司了

2025-01-07 06: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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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有规定,这条款是无理由不能成立的,用人单位不能通过此类条款去规避人员的流失。在你没有加入此公司并且因为工作失职或者违法造成的公司损失,你有一个自由选择权。现今有很多公司通过合同表明不清晰,规定违背劳动法等情况,合同法等法律有规定“明知违法却用欺骗等手段达成协议的”,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回答2:

buyong

回答3:

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