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4-12-17 0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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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回答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通常称为残保金,国家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是国家政府性基金的一种,其主要应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比如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等。

残保金是国家强制征收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不安置不缴纳也没什么,要知道残保金可是有税务机关代征的,先不说逾期缴纳每天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仅仅是长期欠缴、拒缴影响报税就会叫你头疼不已。从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减免残保金。

相关资料: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