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现有30个学院,86个本科专业,建立了新型教学科研基层组织139个,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历史学6个国家级培养基地,大气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草业科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核科学与技术5个部省级培养基地,数学、经济学2个校级基础理论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有机化学等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3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6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达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达44个,有化学、物理学、力学、生物学、数学、地理学、大气科学、应用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地质学、临床医学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生态学、植物学、有机化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自然地理学、区域经济学、民族学、工程力学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草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西部环境、磁学与磁性材料、干旱与草地生态和西部灾害与环境等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干旱气候变化与减灾重点实验室;有敦煌学研究所和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中子应用技术等),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3个(西部资源环境、现代农业、核科学与核技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德研究中心1个(中德干旱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学科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医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本科生19213人,研究生11827人,留学生423人。[5]
兰州大学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现设有研究生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3个学院和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新闻与传播学系、哲学与社会学系、国际政治系、法律系、艺术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数学系等9个系。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