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偿理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个时候你不做了,没签定劳动合同,两班倒的加班工资等你可以主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你的权利。
但是,如果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免责的话,则是对用人单位的侵害。因此,是否要求劳动者承担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其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既然你做废了60个产品,机械厂要你承担部分损失也有一定道理。从和谐稳定的角度说,大家好好商量一下,妥善解决就行,这样对你以后找工作、对厂里都是双赢的办法。
祝你好运!
谢谢!
1.不合理2.你可以找一些证明你工作的证据,比如你在工作的时候叫你同事帮忙拍照,你的上班记录及你的上班时间,或者你的工牌工卡等.你要留下证据.3.你这样就可以去劳动局告她了,她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了.
因为没有合同,所以你是临时工,顺便解聘。 从开始就是不合理的,但是你也有理讲不出。
打官司的话你的同事会帮你作证吗,作证了他们的工作也丢了,而且打官司要花钱和时间的。
合理,只要雇佣关系在。你只要有能证明你在其上班的事实(证据或证人)就可以
不合理的,明显你进的是黑厂,你擅长什么?机械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