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登记可否执行

2024-11-23 1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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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协议上写明的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阻却强制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对此一刀切。即如果其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其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阻却强制执行,如果其不属于夫妻债务的,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可以阻却其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