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企业试用期没满三个月,不想做了,可不可以直接走人了?

2024-11-23 19: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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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进企业试用期没满三个月,不想做了,离职应依法办理辞职手续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试用期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回答3:

当然可以了 反正又没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就是要看是否双方都满意的

回答4:

只要没签合同就可以走,最好说一声

回答5:

可以辞职,也可以依法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3天通知日期满就可以合法离职并拿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即工资,加班费等)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