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的档案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二、辞职的规定
30天之后可以正式离开,你领导并没有说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你辞职报告交上去之后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开。
辞职了,那么肯定是要找新的工作单位。如果新的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资质,那么把档案放到新的工作单位去就可以了。当然,需要注意只有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才具有管理资质。可以对应一下,或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咨询一下,看看工作单位是否具有管理资质。
如果是进入民营企业工作,民营企业是没有办法保管档案的,需要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这时可以去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再去原单位,请原单位直接将档案邮寄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档案托管。
如果是自己创业,可以请原单位将档案邮寄到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托管。
提醒大家,如果你从事业单位辞职,不能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第二个是保证你的档案完好无损,不被损坏,不被修改,同时也不能保存在你原来的事业单位。所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个人档案成为死档。辞职后,应该尽快处理自己的档案,并把个人档案放在一个合法合规的部门妥善进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