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要分不同的情况具体使用。
农保异地就医报销分为两种情况:1.若在本地医院就诊,因故必须转院到异地进行治疗,则需要本地医院开具转诊单,完成备案后,可以直接在异地转诊医院进行医保报销;2.若是参保人在本地参保,但是长期身处外地,则因病在外地住院后,需要拨打参保地农保服务中心热线咨询,对方通常会要求参保人(患者)将相关资料(包括急诊诊断和入院资料等)传送给农保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备案之后可直接在就诊医院使用农保进行报销,或者也可以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住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等回到农保参保地,前往当地农保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临时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参保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必须到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异地居住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报销提供材料: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等所需资料,到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报销。委托他人报销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仍按照参保地的医保规定执行。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