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儿女等相关权益人的同意,书面签字就可以了,可以不经过公证。
因为母亲病故留下来的房子,无论当初购买人或实际出资人是否为母亲,但只要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其实是父亲一人的名字也一样),那么这份房产就属于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
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所房子就不能属于父亲一人所有的财产,而是要首先要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继承分割。
而作为父亲、儿子、女儿等直系一代血(姻)亲,都是享有这份房产的相关权益。其他诸如LZ所提到的母亲方面的家属以及孙辈的人,如果母亲在世时没有遗嘱说明,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房产,这些人都是没有享受该房产处分权益的权利。
至于具体手续,法律上的手续是繁琐的,一句两句不好说清楚,建议LZ还是找一位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一下。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父亲享有该房产大部分的权益,儿女的比例相应要少一些,协商时也要按照这个原则达成几方都同意的条文。就是说,大家都要签字,但是父亲是拿大主意的。
是的,按照继承关系,你母亲的父母,和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女,都要签字才能卖.
一定要办继承公证才能过户的.一定要叫1%的,那上公证处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