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资产负债表中已经没有“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因为按照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精神,待处理财产损溢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故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尚未对该项目做任何说明,因此,金蝶系统不在系统预设的新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模板的资产类科目里体现该科目,依客户实际情况自行增设。
更多信息:
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各种财产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结账前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