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对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并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进行调解 ,如果确系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涉及到财产问题,双方可进行协议处理,否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能达成协议也是可以离婚的,但要到法院去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分割你们之间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对财产分配达不成离婚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处理财产问题。
纵横法律网-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霍立英律师
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才是离婚的关键,调解无效就会叛离。财产问题不影响离婚判决,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双方同意可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要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需要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