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商品房吗?

2025-01-04 02:20: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回答2:

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自己们的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
总之,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的。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回答3:

楼盘网为你解答
买房无须自行供应房产证明
  广州购房者过户处置房产证时,无须自行供应小我(家庭)住所情况证明。据得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示称,为避免限购政策带来不方便,广州市房屋生意挂号安排在受理房屋生意挂号恳求时一起审理购房者家庭住所情况,无须购房人自行供应。
  广州市自2010年10月15日初步实行国家住所限购政策,此后到房产档案窗口处置出示小我或家庭房产证明的市民络绎不绝,常常需要排队处置,且办件都需收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迩来,有购房人反映一些开发公司和中介安排在一手商品住所和二手住所生意过程中,需要购房人有必要供应小我(家庭)住所情况证明后方可处置住所生意手续。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称,为避免实行住所限购政策给购房人处置房屋生意手续带来不方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一手商品住所和二手住所的生意挂号处置程序和受理资料底子坚持不变;关于购房人家庭的住所情况,由广州市房屋生意挂号安排在受理房屋生意挂号恳求时一起审理,无须购房人自行供应小我(家庭)住所情况证明。
  业内人士走漏,这并不意味着住所情况证明“无用武之地”了,市民购房处置告贷等业务时仍是要供应小我(家庭)住所情况证明。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示,市民在生意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房地产生意监督电话(83334718)咨询。

就是不知道南宁那边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了。

回答4:

你想购买房地产。 。 。如保护财产权利的性质,并没有达到上市要求的名称,它是不是购买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