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簿上的年龄改小了,要怎么办才能改回来呢?

2024-11-25 04: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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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条件的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出生日期。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回答2:

户籍信息目前都已经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而且涉及到身份证号的变更,更改难度很大。 如果年龄确实存有登记错误,还是可以更改的。
根据公安机关的户口管理规定,修改户口年龄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或资料。可以凭准生证(计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学生学籍档案或毕业证等这些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原始材料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凡以出生证明登记出生日期的情况一律不予变更,只凭长辈所说自己的真实年龄,而没有原始证据,也是不可能更改出生日期的。
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出生证明材料一般不予受理。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回答3:

那当然要去自己的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呀,把你说你的户口年龄改小了,和工作人员说一声,重新改回来就可以了。

回答4:

户口本上面的年龄是证明你的年龄的法定依据,一般来说是不允许随便改变的。如果真的错误了,你需要有证据,之后可以申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