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是双方面的。而且是水到渠成,心甘情愿的才可以。如果在女方不情愿的前提下,男方强制要求发生关系,这就属于违背了女方的意愿,有强行进行的嫌疑,这样发展的最后,就有可能是属于强奸的性质。男女在处朋友的时候,男方向女方提出了三次,有三次想要发生关系的想法,女方没有同意,男方就此借口,就提出了分手,这样的感情不要也罢。男生不尊重女生。即使未来能在一起,女方没有被对方放在心上,充分的尊重,女生也会受伤的,所以这样违背自己意愿的感情不要也罢。
我以前思维很传统,我总认为发生关系是结婚的人做的,至少是那种非常确定会结婚的恋人才会做的。如果只是普通谈个恋爱,谈恋爱就能发生关系,那么谈几次恋爱就和几个异性发生关系,那么这个人就不纯洁了。
后来长大了,逐渐认识到,男和女,发生关系的身份有两种,一种是夫妻,一种就是谈恋爱。也就是说,谈恋爱就是合情合理发生关系的一种身份关系。你也可以理解为:谈恋爱=可以发生关系,或者:亲密到可以发生关系了,然后才确定谈恋爱。
如果你是小女生,那么你对谈恋爱的认识或许就是第一种传统的那种;如果你是大女生,那么你和你对象以及社会,可能就会要求用第二种的“谈恋爱=可以发生关系”的模式。
所以你要讨论这种男生有没有问题,分两个角度:
如果你们关系非常亲密了,年龄也足够了(比如22岁以上),那么你跟他谈恋爱又不愿意发生关系,问题在于你!你或许会说自己想再慢慢了解他,可问题是,如果你对方不了解不放心,为什么不把这个了解阶段放在确定恋爱关系之前?等你了解清楚了再和他谈恋爱?非要急匆匆开始谈恋爱然后又各种防范?那对方生你的气也有道理啊!
如果你们的关系还不到那种地步,年龄也较小,而且只是被他表白后的观望阶段,那么你的确是可以拒绝他,甚至在他三番两次要求发生关系的情况下和他分手,因为你本来就没准备好,也没真心认可他。这里你也有问题,第一你看错了人,你找的这个人他不是跟你同一个阶段的;第二,你盲目接受恋爱关系,给自己也给对方增加麻烦。
建议:
以后谈恋爱,先在自己心里问一句:眼前这个人,如果要和自己发生关系,自己是会开心还是厌恶?如果会开心,就谈,如果会厌恶,就别谈。谈恋爱确实没规定一定会发生关系,但是你愿不愿意发生关系,能表明你是不是真心喜欢对方。
男生真的是t三次,有发生关系,女友不肯的就会分手,这个。我不太很确定,但是都为女生来说我感觉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能男朋友提多少次,还是要爱惜自己才能顾得到别人的爱惜。如果真的像你说的这样的男生的话,我感觉并不是真的爱女生,如果真的很爱这个女生的话,一定会事事替女生着想。
这个情况,还是看男生的人品,
有些人并不是非要有这方面的需求啊,
至少会尊重女生,
女生也没必要委曲求全,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吧
分手就分吧,这种男生不靠谱。女人还是保守点才是对自己负责。很多男人都是自私无情的,婚前不要随便和男友发生关系,吃亏的基本都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