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欠货款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2024-11-06 21:56: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规定,可以要求全部累加的利息。货款如果没有约定交付时间,应在交货的时候,同时支付货款,延迟支付的,从本该支付货款之日或约定的支付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当然,之前已还的部分,因为你只有分欠条的复印件,如果对方承认还好,如果对方不予承认,那复印件的证据力就很少了,毕竟复印件是可以随意修改后再复印的,你也证明不了你没有修改过的可能性,所以,仅有复印件,不能作为严密的证据,必须有其他旁证辅助才有效。

《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比如:同期银行贷款指导利率标准为5.85%的话,罚息就是在此基础上加收50%,即按利率为8.755%计算】
第四十六条 ......本解释施行前(指2012年7月1日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而2012年7月1日后起诉,或之前已起诉但仍未判决的案件,按此解释执行判决。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第251号)规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回答2:

这个要看您们就利息是否有约定而定。

回答3:

总欠条给打了,就视为对拖欠货款的归还问题达成了新的协议,就按这个总的了,总欠条上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就是从你开始主张他还款开始计算利息。

回答4:

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利息。因为对方不仅应当有归还你货款的责任,而且还应当赔偿因为拖欠欠款给你造成的损失。
所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要求对方赔偿(不是补偿)是合理的。如果起诉到法院,法官一定会支持。

回答5:

可以要。但,更建议根据供货合同,要违约金,这样的话,要的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