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没有过户,因为产权没有变更,所以出卖人是可以要求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的。但若有人证结合录音、书证等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同时居住长达7年,法院一般会依照契约精神,判决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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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你归还房屋的理由是什么?难道是没有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这样的理由,真的要左海打官司的准备。由于你支付购房款没有收据,只有合同,你至少要准备当初购房款的来源的证据,是到银行取款还是自家现金?最关键的是交付房屋的事实应该是没有争议的,那么合同有没有房款才交房的约定,如果有则可以佐证你支付了购房款。因为房屋属于物权,不存在时效的问题,你在一定要重视并在当地请一个负责的律师代理案件,顺便提起反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看看物权法吧,有不动产和动产之分,动产涵盖的方面比较多,而不动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屋,房屋产权最为一种无权具备法理上的排他性,你想过户这个房子,这个房子的原权属人必须出面承认此次权属的转移,这个权属才能进行转移,否则房产管理部门绝对不会受理这个事情的。作为你们的私下达成的协议或者合同,其具备什么的法律效力很难说,如果当时你们进行过公证或许还好一些。当然你们当时连买卖的付款收据(白条)都没有打,实在是太大意了。
这个还是找专业的律师问问,既然这样的,估计得要打官司了。
只有找律师。
对方既然提出,必然有准备,建议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