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与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后,你到新的用人单位,无论该单位与原集团有什么关系,其都应当重新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的状况是,如果没有理解错,你提问所述表明你在该子公司上班,且其为你缴纳五险一金,这种情况下,你与该子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现在该子公司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而你在被裁员工之列,你当然可以依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还可以主张单位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建议你收集可以证明你与该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具体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参照《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这个你也须注意,在时效期内提起仲裁,你的主张才会得到法律支持。
以上解答希望对有所帮助。
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可以要求的,你要注意收集你和该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