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在村里修一条没必要的路,需要毁十几到二十亩土地,要把集体土地作为赔偿给农户,有这个权利吗?

2024-12-21 06:05: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没有,村干部包括村两委从程序上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权力决定修路和把集体土地作为赔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决定只能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如果修路和赔偿方案是由村民会议通过一事一议作出的决定就是合法的,如果不是,那就是非法的,至于是不是没有必要修的路,只能由村两委按照程序提请村民会议通过决定,并不是村干部或者普通村民可以认为没有必要就不修的。

回答2:

没有的,修路都是要审批的,然后上面给拨款,如果占地农民不同意就不可以强制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