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有管理方法,如果不这样的话人员管理就没有办法。
这个你入职前没了解好吗,每个公司都是有一个制度的!除非他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去社保局仲裁!
劳动关系: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想做了,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劳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