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安局报案,现在私下解决还能把案子取消吗

2024-12-14 15: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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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
  二、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
  相关法律依据:
  1、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

  2、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对于渎职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主要对公职人员从严要求和严格处理的现实考量。
  3、刑事和解的启动和受理:(l)启动。适用刑事和解通常有三种启动方式:一是当事双方自行提出达成和解的愿望;二是当事人双方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请求;三是司法机关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2)受理。刑事和解的受理,应由公、检、法机关进行。受理后,应当审查是否具有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告知双方当事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77条、第278条、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72条、 第273条、 第333条、 第496-506条。

回答2:

具体案子具体分析要看什么案子,如果属于能调解解决的,就会撤销。如果是治安的案子,已立案的,即使调解成功,也会有资料留在那里中存档。

回答3:

那要看什么案子,如果属于能调解解决的,就会撤销。如果是治安的案子,已立案的,即使调解成功,也会有资料留在那里中存档。

回答4:

得看什么案件,现在公诉案件除了部分发生在同学、朋友、亲属、同事、邻居之间的故意伤害(轻伤)、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可以刑事和解,从而予以撤销案件以外,其他案件私下只能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刑事责任部分是不能撤销的。

回答5: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规定: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你所说的私下解决符合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则是可以销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