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卫星按用途一般可以分为侦察卫星、军用气象卫星、军用导航卫星、军用测地卫星、军用通信卫星和截击卫星。
1、侦察卫星
侦察卫星分为照相侦察卫星、电子侦察卫星、海洋监视卫星、导弹预警卫星和核爆炸监视卫星。它们利用各种遥感器或无线电接收机等侦察设备收集地面、海洋或空中目标的信息,获取军事情报。
2、军用气象卫星
军用气象卫星用于提供全球范围的战略地区和任何战场上空的实时气象资料。
3、军用导航卫星
军用导航卫星可为地面战车、飞机、水面舰艇、地面部队甚至单兵提供精确位置、速度和时间信息,并能为导弹和炮弹精确制导,大大提高武器的使用效率。
4、测地卫星
测地卫星用于测定地球上任何地点的坐标和地形图,测定打击目标的坐标。
5、军用通信卫星
军用通信卫星包括战略通信卫星和战术通信卫星,其中战略通信卫星用于全球性的战略通信,战术通信卫星用于提供地区性战术通信以及军用飞机、舰船乃至个人终端的移动通信。
军事通信卫星,能为陆上基地、海上军舰和空中飞机提供可靠的通信手段,保障指挥顺畅;
军事导航卫星,能给水面舰艇和水下潜艇导航,还能为高速飞行的飞机、导弹以及地面部队提供精确的定位数据;军事测地卫星,能够精确地测出各种需要打击的目标的地理位置,提高导弹等武器的命中率;军事气象卫星,提供比较准确的气象数据以提高全球或局部地区的天气预报准确率,为制定作战计划提供依据,等等。
军用卫星中最多的也是最重要的是各种军事侦察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