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2024-12-17 03: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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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实困惑

男子孙某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任部门主管,该公司要与孙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孙某认为自己应聘的职位不涉及保密内容,因此,不必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从事什么职业的劳动者需要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律师答疑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涉及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则不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从相关法律的释义可以了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不是强制条款,也就是可以签可以不签,而签订协议的劳动者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理荟萃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对于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等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回答2:

这里可以跟大家讲一个案例,有一家企业的保安流动速度很快,企业为了限制保安的流动,就与保安也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后来保安跳槽去别家公司继续担任保安,企业就告保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而仲裁的观点是很明确的:保安人员仅是从事基础性体力劳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掌握企业商业机密的核心管理人员,不可能掌握公司的核心机密信息,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所以全员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涉嫌滥用这个权利,也没有这样增加成本的必要。因此,建议企业的竞业限制对象是高管或者高级别技术人员、高级别的销售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