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离婚与男方同居,后双方分手,女方花男方的钱,男方有权利追回吗?

2025-01-03 18: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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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相爱时在一起生活的费用,没有必要在要回来吧,毕竟两人是相爱才在一起的,都付出了感情,不要用金钱去衡量,那就太世俗了

回答2:

无权力追回吧,个人觉得既然你之前送给人家花了,现在又不肯,有点小气

回答3:

这种钱如果有证据,是借款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按债务,可以要回来。

如果是双方自愿消费,没有借款凭证,空口无凭,不可能要回来。

以后吃一堑长一智吧。

回答4:

那是赠与,不可能追回。

回答5:

很可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