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时在一起生活的费用,没有必要在要回来吧,毕竟两人是相爱才在一起的,都付出了感情,不要用金钱去衡量,那就太世俗了
无权力追回吧,个人觉得既然你之前送给人家花了,现在又不肯,有点小气
这种钱如果有证据,是借款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按债务,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双方自愿消费,没有借款凭证,空口无凭,不可能要回来。以后吃一堑长一智吧。
那是赠与,不可能追回。
很可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