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2024-11-26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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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扩展资料: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

闲置宅基地复垦

当前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农民朋友在申请新的宅基地修建房屋之后,原有的旧房屋将会被拆除,而旧宅基地也将会从新开垦恢复农业种植生产。

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所以国家也在不断鼓励一户多宅的农民朋友将闲置的宅基地复垦,利用到农业发展中来!

宅基地收回

在宅基地改革的工作中,国家也明确提出了宅基地收回的概念,《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绝户家庭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也是当前非常火热的一项政策,农民朋友可以将自己多余的宅基地资源出售给农村组织的其他成员,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通过宅基地转让,能够让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合理利用起来,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宅基地商业化利用

商业化利用,主要是指利用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如:农村民宿、农家乐等等,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点中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农民朋友在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展休闲农业建设还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回答2: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回答3:

宅基地无法作为遗产继承,那农村宅基地的房屋,老百姓该如何处理

回答4:

可以向晚辈传,以继承的方式向下传,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回答5: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可作为其房产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就按照协议来分配;没有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房产这种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协商折价以后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