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这么考虑,如果要是都写出来太多了,你首先应该明确需要董事会进行决议的内容都有哪些?你可以自己搜索《董事会议事规则》好好看看。如果是按《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与条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最常用的
1、财务部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算、决算方案、《亏损拟补方案》、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资产抵押
2、投融资部门(证券部门):《并购方案》、《投资方案》、《融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证券发行方案、委托理财、重大资产处置等
3、发展策划部门:《经营计划书》等等
4、内控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内控方案》 《风险控制方案》
以上都是一般上市公司的做法,能够直接向董事会递交文件的也就这几个部门。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任何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都可以递交董事会审议,没有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