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1.临床岗位笔试: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2.教学、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天。
2.教师、教辅、临床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舍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