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受到口头威胁可以报警吗?

2024-12-22 01:01: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人身受到口头威胁可以报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1、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2、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3、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2:

1.我有一笔债务对方不肯还,现在我要去向他当面讨要
需要说明的是诉讼时效两年是一般情况,是在他应当还钱而不还的两年内你必须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而不是直接都是两年内
如果你的债务没有约定归还日期,那么起算点是你提示对方还钱而对方拒绝之日起的两年内必须起诉,对这个时间点请把握好以免耽误了起诉维权

2.我想联系警方获得人身保护,请问该如何像警方描述情况
如果对方威胁要灭口或者其他情况,你可以报警并如实描述,警方会依法处理
但是你打算让警方保护你去讨债,这点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公安部已经明文禁止公安机关非法干预经济纠纷
你要讨债的正确做法是拿着欠条或者其他证明这个债务的证据去法院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及其逾期利息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回答3:

可以的,报警是公民的权利,只要遇到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就可以报警求助。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威胁,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使遭遇危险。语出《史记·刺客列传》:“ 秦地徧天下,威胁韩、 魏、 赵 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