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扩大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范围条件:
⑴年自营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成立独立的有限责任进出口公司,经营与该企业产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⑵具备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条件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赋予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承包权和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等技术人员及售后眼务人员的外派劳务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用增加经营范围,也不用新开公司,如果从国内采购的产品不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出口时买单证就可以报关出口。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