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政府——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
1、前往户口所在社区登记领表,审核资格,资格通过后,社区会通知把表拿回去,自己保管一份,如果不清楚社区在哪,可以咨询物业或社区,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29-12345。
2、经适房仅限西安市户口申请,收入标准:单身2730元;两人2502元;三人2275。
3、经适房开盘后,可以拿着表格复印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指定地方报名登记、摇号。表格有效期2年。
4、等待初审复审,关注摇号入围名单,摇号时间,摇号结果,如初审复审没有通过,可以报名购买其他经适房房源。
5、摇中的可选房购买,未摇中参与轮候,等待剩余房源或下一批房源,再报名申请购买。
西安经适房5年后可以办理退出,补差价给房管局购买剩余产权,房子可以变为个人私有,5年后可以市场价售出。经适房办理退出后,以个人为单位的家庭不能再申请经适房。
申请条件:
申请经适房需要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购买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申请材料: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城六区或长安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市场免费领取并申请)。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离婚协议档案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验原件)、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未再婚承诺。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承诺;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带子女的,提供未婚或未再婚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申请流程:
1、申请人要到城六区或长安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市场免费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3、《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4、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标准:
单身家庭可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的办公地址及电话:
1、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大街116号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203房间,办公电话87618627。
2、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709房间,办公电话87619420。
3、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办公室设在702房间,办公电话87619987。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
在11月10号首次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公开摇号分配之后,西安市再次推出800多套经适房,今天(11月24日)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家庭登记申请。
在西安市北二环和明光路十字的荣城名苑售楼处,记者看到,前来登记的购房者有100户左右,由于实行了摇号分配,前来登记申请经适房的市民并没有出现排长队的情况。在提供有效材料和身份证明后,很快就能办理完相关手续。
西安市市民 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准备买个一百平米左右的吧,等摇号结果出来再看。
工作人员提醒,申请登记需携带身份证和《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登记表》。登记表一律实行实名制。
西安市荣城名苑销售处工作人员:只有登记完以后才有摇号的资格。我们这次经济适用房总共是四栋楼,854套房全部推出,均价是3684元。
这次推出的经适房户型面积从84.15平米到115.97平方米之间,登记工作本月底结束后,将在公证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今后,西安市所有保障房都会采用摇号方式分配,确保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每个区都不同,都是在 保障房的地方填表,要的手续很多。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3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证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证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证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