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什么,就是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我们生活的周围有各种各样的人,每人都有各种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行为习惯,还有着不同的爱好。总之,各人的情况都不一样,这就需要有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来维持我们的生活秩序,这个准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法。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一个班级的管理,都需要有行为准则,这个行为准则就是规矩。这个“规矩”分为“法治”和“德治”,法治是用法律的手段来要求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是对人们的最起码的要求,比如学校要求同学们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认真听讲等等;德治是用道德的标准要求来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是对人们的一种较高境界的要求,也叫道德准则。比如同学们要团结互助、争当三好学生等等。
同学们都听过“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说法,这里的“法”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条例、规定等,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简单的说:法就是规则、规矩。从法的定义可以看出,法具有强制性,就是不仅规定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而且还规定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坚决不能做。如果坚决不能做的事情你做了,那就是违法,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很有可能还会失去人身自由,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
这里有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中学生投毒案,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另一个案件是年仅15周岁的刘某是一所中学辍学的学生,刘某辍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诈钱,一天,他回到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多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所以我们必须学习法律,弄清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上面两起案件中的当事人都是十四、五岁的学生。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打架、吸烟、衣着不整、厌学、旷课、双休日进网吧、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们应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