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买方不按时或不开立信用证都是违约,如合同无相关规定,可视为终止履行合同的表现。不过有些合同中也规定,延迟开立信用证或者付款超过一定时间(如:2个月),经协商无效的,卖方方可终止合同。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要以信用证支付,并且合同已经生效,那么买方不履行以信用证进行支付,则可判定其违约,并有商业欺诈的意向。
可以肯定是违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