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更名、加名等手续的,免收税费和交易手续费,仅需80元登记费就可以了。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改名等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原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现要登记到另一方名下的,可以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办理。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带上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就是一般的转让买卖过户,就需要支付营业税、个税和契税以及相关费用。
如果全款购买的夫妻更名非常简单,只需要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件,手续费是80的工本费和5块钱的印花税,如果你的房子是贷款购买的,而且上在还款那就比较麻烦,需要去银行办理开证明,然后由银行转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派人陪同您去房地局办理过户。
3.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通过赠与过户到女方头上,但女方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有男方一半的产权,除非男方再申明放弃这一半财权。这种做法好像情理上有些问题,如果房产证添加女方名字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大多是这样做。这种添加是不收税费的,只收工本费。如果你们的房子不是男方婚前财产无论是写男方名字或女方名字都是共有财产。过去只发户主一份产权证现在是共有人各执一份产权证。
夫妻间加名字就110元左右的手续费。
如果只是夫妻的话,加名字去名字都是不用花钱的。
在没有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工本费就行(带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去当地房管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