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起上海职工社保金缴纳按最新方案执行(见下图)。
月工资在3271元-16353元之间的职工,个人缴纳月工资的8%、2%、0.5%分别作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这些社保金在应发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代缴的社会保障局。三金总比例占月工资的10.5%。
若月工资低于3271的,按最低社保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分别缴纳261.7元,65.5元、16.4元。
若月工资高于16353元的,按最高社保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分别缴纳1308.3元,327.1元、81.8元。
您这问题恐怕连我的博士生导师都没办法回答清楚.这根本没人能全部算清楚.
我只能告诉您大概的比率吧.
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统称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社会统筹规划原则,基本上由国家出30%左右,单位再出30%左右,然后职工从月工资中再出30%左右,纳入社会统筹范围,由国家规定的机构(社保机构)统一管理和进行保值增值(一般进行定期存款和较小风险的投资以追求稳定).基本上,所有社保金都是按这个比例来交的.你算算差不多就可以了.因为30%是可以按照地区不同而上下浮动的.但基本不会浮动过大.您要是要详细的,恐怕没人能帮您.因为地区不同会有所差异,就是同一城市也会在不同时期而有变化的.
都有一定的基数。
一、缴纳基数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一按照员工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缴纳基数上限或低于缴纳基数下限的,社保中心将按本市当年缴纳基数上、下限自动作封顶或保底处理。
二、缴纳比例
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22% 8% 12% 2% 2% 1% 0.5% 0% 0.5% 0%
一、缴纳基数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一按照员工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缴纳基数上限或低于缴纳基数下限的,社保中心将按本市当年缴纳基数上、下限自动作封顶或保底处理。
二、缴纳比例
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22% 8% 12% 2% 2% 1% 0.5% 0% 0.5% 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