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直接走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5-01-31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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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班多久了?超过一个月的话,从第二月起除了支付工资以外还要加付赔偿金。你去找劳动局投诉,拿回工资应该没有问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合同没签,他们一般不会给你上社保,直接找劳动局投诉,很快就给你解决了。关键是要有上班的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员工证、或者其他员工的证言之类的。你可以要求该超市,从你工作的第二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