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加所字短语的“之”是什么用法呢?

2024-12-12 07:28: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理解。古文很有意思,每个人读也许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

道理在的地方,就是老师在的地方。

回答2:

“之”应该是结构助词,没有实义的。

回答3:

调节音节,无实际意义。采纳啊

回答4:

前一句译为:“哪里有道理,哪里就需要你学习”。“师”并不是一个实在存在的,而是虚存的。这里的“之”是一种过渡,表示……的地方。
“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倚。”译为:“手所触的地方,肩所倚的地方,足所履的地方,膝所倚的地方”,加之更加的形象表示出了方位感,词感更厚实。

回答5:

结构助词,用在定语和名词性的中心语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
不是“取消句子独立性”。因为“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之”是用在主谓之间的,即“之”后必是动词;而两个“所存”是“所词短语”,“所词短语”都是名词性的。
这句话直译为:道理在的地方,就是老师在的地方。
意译为:哪里有道理,哪里就有老师。或:谁懂得道理,谁就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