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入帐的原材料,耗用时应如何做凭证?

估价入帐的原材料,耗用时应如何做凭证?
2024-12-17 12:05: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若用存货计价法之加权平均法

全部进货数量(含暂估入账的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含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加上月初存货成本得到加权平均单价,再用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好用的原材料数量就得到好用的原材料的金额。
做凭证如下: 借:生产成本-原材料
贷:原材料

回答2:

正常领用,正常核算

回答3:

暂估入帐的材料,也是和正常采购入库的材料一样领用!领用成本就按同类材料的加权单价计。
至于暂估的金额如与实际采购单价有误差,一般是将差异金额调整到当期成本中,不要影响原材料的价值。

回答4:

月末估计入账的原材料,下月初用红字将原分录冲回。待发票到后,再按发票列明的金额正式入账。耗用时如果发票未到,则按暂估价计算,发票到后,再按实际金额据以调账。你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