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的收款收据起法律效力吗,在打官司中可作为已收款的凭证吗。

2024-12-19 08: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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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一方面,掌握的收据配合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已付房款的凭证。

另一方面,凭证只能作为已经付款,不能直接主张对房子的权利。如果房主没有把房子过户给别人,可以申请法官强制对方履行协议。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只能保有对原房主的退还房款权、损失赔偿权等。

也就是说拿到了收据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能证明自己与房主之间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房主依然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其他人作了房屋登记的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只能是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房屋所有权的获取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第一条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购房者合法占有房屋或完成房屋权属登记,都视为房屋所有权者。

有下列两种情形:

(1)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但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原所有权人手里,购房者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回答2:

可以。
一方面,你掌握的收据配合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已付房款的凭证。
另一方面,凭证只能作为你已经付款,不能直接主张对房子的权利。如果房主没有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你可以申请法官强制对方履行协议。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你只能保有对原房主的退还房款权、损失赔偿权等。

回答3:

需要房主的签字 才能认定 其他人的签字 要有充分证据

回答4:

收据只能说明你付给他钱了,不能明确说明你们的房屋购买行为的
当时买房时怎么可以没有房产证呢,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证明
现在你去要求他一定要给你房产证

回答5:

在我国的法律上,房屋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须登记,有无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也就是说如果你买房子时,要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应该到房产登记处登记,并领取房产证。
所以如果只是拿到了收据并不能证明你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能证明你与房主之间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房主依然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其他人作了房屋登记的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你只能是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