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抚养权归女方,且不限制男方探视孩子,随后拒付抚养费并起诉要求轮流抚养,法院会支持男方吗?

2024-10-29 13:58: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之一,法院应该不会支持男方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纵横法律网-江苏恩合律师事务所-何燕律师

回答2:

亲~~在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这样的诉讼的~~除非男方能拿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女方未履行前协议中的内容~~或者是女方在履行时有重大过失~~~~否则法院完全可以驳回诉讼的~~~~~~~

回答3:

建议你请律师帮你代理案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轮流抚养是可以的,如果不同意就要法院来判决了。

回答4:

你要是没有什么不利因素(经济恶化不能抚养,身体健康问题,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品行等),很难会支持变革抚养权的。而且现在是因为男方拒付抚养费导致起诉,更改的可能性就更小了,不清楚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回答5:

自己只要履行义务,不能打骂孩子,不管孩子,不要被对方抓住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