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男方名字,贷款未还清,女方出钱装修,怎样才能证明房子是双方财产?

以后有什么办法证明是二人共同财产(以防万一)
2024-12-13 07:19: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说的这种情况刚好就是该条规定的情况,由你丈夫婚前付首付购买并且写在你丈夫名下,如果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房子归你丈夫,然后由你丈夫对你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由于这些事实已经形成,你要想把房子变成共同财产,建议你采取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方式,也就是两个人写一份协议:大概内容就是由于女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双方约定,一旦离婚,该房产一人一半。

回答2:

你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要不就去公证处签一个协议书。

回答3:

直接去房管局产权处把你的名字也加上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