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技术肯定是共享的,具体的要看计划本身的协议,越是高新的武器,美国军方越是会要求资料的共享。当计划下马后,技术资料会被保持在军火商和军方两方手里,以备未来可能的需要
如果成功,技术归军火商所有,但是美国军方也会保有技术资料,且有使用此技术的权力(但涉及专利时肯定要付钱的)
研发项目的资金在初期肯定是自己出的,联邦给不给资金主要看研发周期和项目的计划,我就举简单的例子,SCAR特战突击步枪是美国提出一项武器计划,这个计划最后采用了FN的MK16,由于枪械属于研发周期较短的产品,所以研发完成并中标后已经很完善了,故只给了订单,没有再提供也能发经费。而你所说的科曼奇计划,中标后还经历了很漫长的后续研发工作才下马,这期间的研发经费都是美国军方提供的
至于说为什么军火商要听米国的话,那是因为首先第一,美军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各个方面的,首先美国军火商最大的客户是美国军方,其次任何出口贸易都是要遵循国家法律的,而且任何武器开发出来之后都是要和军方签订协议的,哪边能卖哪边不能卖,都清楚的。美国政府两头卡着军火商呢,所以美国的土著军火商一向很听美国政府的话。
至于说私有化和买卖自由,美国是法制国家,自由的基础是遵守法律,私有也一样,美国军方用你的技术这是签了协议的,而且又不是不给钱。
美国的武器制造业不是国家的,很大部分是个人的企业,就拿战斗机说吧!美国的马丁公司是制造飞机的专业户,你向F16和F22就是马丁公司生产制造的,造好了卖给军方,军方买不起,就拿到国会上去批出口,国会通过了就可以卖了,卖多少钱自己定价,买家还会吵架,吵得越欢,卖价越高,因此美国的战斗机卖价才会高达上亿美元一架,就拿F16和F22说吧!马丁公司可不管你钱多钱少,告诉你我就这价,买你就买不买就算了,你军方不买我还可以别的地卖,我的战机先进,你不要有的是人要,买不起你也别拿国防说事,我不吃你那套,你想买拿钱来,
技术储备双方都有,因为开发过程本来就是军方和军火商合作协同的过程,很多资料都必须共享。钱的问题上,参加竞标时大部分钱要自己出,因为军方的竞标合同中的金额有限,要获得合同自己必须有大量的投入,这就是风险,如果失败,这部分投入是不可能得到补偿的。这就是竞争,竞标获胜后之后就是大量的军方投资支持了。
任何企业都要遵守一定的法律,任何美国企业出口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规矩,尤其是敏感行业的敏感技术物资出口,这与私企与否没有任何关系。很多非军工出口一样也有严格的出口限制。买卖是自由,但不是说一定都能买到。项目下马,武器当然就不会量产,卖给其他人有可能,那得看公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