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方差一致性。指被比较的各组数据其总体的方差相等。在t或F检验中,假定各组数据所来自的总体其方差均相等,σL2=σ22=…=σk2。由于抽样误差各组的方差Si2虽有出入,但差别不大。如果各组数据间方差相差悬殊,就必须作方差齐性检验。如t检验时以两个样本的方差之比■作为齐性检验的统计量,式中S2为较小的方差,若算得统计量F<F0.05(v1.v2),则在α=0.05的H0,可以用通常的方法进行t检验;若F≥F0.05(v1,v2)时,则在α= 0.05的显著性水准上拒绝方差齐性的假设H0,这时就不宜用通常的t检验,需改作t’检验或非参数检验。多组比较时的方差齐性检验可以采用Bartlett的x2检验,若在α=0.05的显著性水准上拒绝方差齐性假设H0时,可以改用F’检验或非参数检验。
在进行方差分析时,各个实验组内部的方差彼此无显著差异,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假定,所以为了满足这个假定,常要做组内方差齐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