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4个月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2024-11-27 00: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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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入职4个月,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用人单位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回答2:

  劳动者入职4个月,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用人单位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3:

1、现在是4月2日,也就是说你是12月1日入职的,按照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之后,必须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2倍工资,也就是1、2、3月工资都是双倍的,还要补缴这3个月的保险费。
2、可以,新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3、有工资单可以证明,或者找到2个以上的证人
4、有权要求赔偿
6、(怎么没有5?)公司拒不赔偿并解除关系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你说的是旧的,现在新的劳动法规定可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雇。
8、07年那一个多月计入这一年中,劳动关系自你上班那天已经建立,不受年份限制。
9、和当地劳动局仲裁机构联系,不过5月1号以后就不收费用了,现在是每人暂收300,输的一方出仲裁费。经济补偿时间要看当地仲裁机构的仲裁受理时间。不影响你找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