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委托他人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书上注明了执行款直接打入本人给定的账户,现执行款已经扣至法院。

2025-01-01 20:36: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应该是电话或其他方式咨询法院,领取执行款是需要签字的。

回答2:

你的委托约定是否对于这部分追缴款的领取予以约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你必须亲自去领取,并且带着你的有效身份证件。

回答3:

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 签字领款

回答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十条 执行款专户的款项需要支付时,执行人员应当填报有关支付案款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报经执行局长或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
  (一)生效的法律文书、立案审批表;
  (二)款项到账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收的,应当向法院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
  (四)已扣缴或应当扣缴的票据或说明。
  财务部门支付执行款时,应当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审核。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交付执行款时,应当同时收取和审核当事人出具的收款凭据。
根据上述规定,你或你的代理人应当带齐身份证件(代理人还要带特别授权委托书)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